經濟快速發展;建筑消防設備實施維保養維修工作, 規范建筑消防維保報價收費, 保障消防設施正常, 對《建筑消防設施維修維保保養收費報價標準貫徹執行。
《建筑消防維保報價收費標準》批準從業單位為客戶消防設施提供維修保養服務收費, 該收費經營性收費。
從業單位為客戶提供服務必須堅持雙方自愿原則;不得強行服務, 強行收費。
從業單位應規定將收費標準明碼標價;自覺接受物價部門及社會監督。
具體收費標準應在雙方簽訂合同時予以明確。
建筑消防設施維修維保保養費以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維修保養費用為計算基準,加上其他相關設施維修保養費用, 為該工程總費用。
《關于建筑消防設施維修保養技術服務試行收費標準批復》消防設施維修保養技術收費秩序得到較好規范,根據收費試行情況,研究決定核定建筑消防設施維修維保保養技術服務收費標準。
建筑消防設施維修保養技術服務費(簡稱維保服務費)按消防設施總投資額分檔累加計收,100萬元以內的,年度維保服務費為6%;101-300萬元的,年度維保服務費為5%;301-600萬元的,年度維保服務費為4%;601萬元以上,年度維保服務費2%。
按照**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維修保養,包括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室外、室內消火栓水系統,各類自動噴火滅火系統,各類氣體自動滅火系統,固定氣溶膠自動滅火系統,固定泡沫滅火系統,消防電源和消防電氣設施及需要維護和測試消防安全設施器材。
開展建筑消防設施維修服務工作,必須取得有關部門批準消防設施維修保養技術資格,必須遵循自愿委托和服務有償原則,維保單位應與委托方簽訂服務協議或合同,明確具體維保項目、維保技術標準,嚴格執行規定收費標準,嚴禁指定或強制服務。